山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
发布时间:2012/2/17 8:57:52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、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任务,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,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学习内生动力,增强干部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切实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,着力提升干部教育科学化水平,更好地服务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战略任务,根据中央出台的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、《2010—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精神,结合金沙集团娱乐场网址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干部教育培训实行学分制量化考核。学分制是指在一个周期内(一般以一年计算),把干部参加组织调训、干部选学、在线学习和其他形式在职学习的学习时长折算成相应学分,计算干部的培训量,记录干部培训学习情况,检测干部的学习效果,为考察、考评干部提供依据,实现培训、考核、使用相结合。
第三条 本办法管理对象为全省党政干部(不包括省级领导)。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学习培训的干部,由所在单位报请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,可不参加学分制考核。企事业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大学生村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。
第二章 学分构成
第四条 本办法以学分为基本计量单位,按年度计算。计算方法如下:
(一)组织调训
干部参加各级党校、行政学院、干部学院、高校基地等班次学习,或经组织部门批准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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